20春《竞争法》作业1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多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
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
A.销售鲜活商品
B.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C.季节性降价
D.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2.竞争的积极功能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
A.通过竞争可以实现价值规律的作用
B.竞争对微观经济活动存在激励作用
C.竞争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具有积极的作用
D.竞争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的繁荣与进步
3.就立法的层次看,美国反垄断法由( )两个层次构成。
A.联邦立法
B.州立法
C.郡立法
D.市立法
4.美国反托拉斯法规定的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是( )。
A.执行停止违法行为令
B.责令纠正不当行为
C.罚款
D.解散行业协会
5.竞争法的特征有( )。
A.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广泛性
B.竞争法的调整手段具有综合性
C.竞争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融合的法
D.争法是公法与私法融合的法
6.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征主要有( )。
A.调整范围的综合性
B.调整手段以行政手段为主,其他手段为辅
C.调整的内容有实体性规定
D.调整的内容有程序性规定。
7.德国的竞争法律制度主要有( )。
A.《谢尔曼法》
B.《克莱顿法》
C.《反对限制竞争法》
D.《反不正当竞争法》
8.竞争法中单一立法例的代表国家和地区有( )。
A.匈牙利
B.我国台湾地
C.德国
D.日本
9.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具体表现为( )。
A.不当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B.不当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C.合法持有但违反义务或要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D.第三人恶意获取、使用或者披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10.知名商品的认定标准主要有( )。
A.权威性学理解释对知名商品的认定
B.行政规章规定的低度标准
C.地方性法规规定的高度标准
D.可供借鉴的知名商品认定的抽象性标准。
二、判断题 (共 15 道试题,共 60 分)
11.“可竞争市场”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鲍莫尔等人首先提出的。
12.行为主义的立法模式为了维护有效的市场竞争,不仅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而且还对不利于展开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予以调整。
13.竞争法在对竞争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进行调整时总是试图寻求经济的充分有效竞争和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之间的平衡点。
14.竞争法直接作用于微观经济领域,宏观调控法直接作用于宏观经济领域。
15.日本的禁止垄断法规制的主要内容是对垄断、经济力量过度集中和不公平交易行为的规制。
16.剥削性的滥用行为是针对交易相对人所实施的滥用行为。
17.最佳竞争强度理论提出的竞争政策措施首先集中运用在市场结构方面,创造和保持具有最佳强度的市场结构,为获得有益的市场结果创造前提条件。
18.掠夺性定价行为是指企业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为了排挤竞争对手,在一定市场和一定期限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从而消除或限制了竞争的行为。
19.搭售(tie-in arrangements,tied selling),是指竞争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对方交易人的意愿,在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强行搭配销售其他商品或服务,或者要求购买其单件产品的经营者必须购买其全套系列产品的一种附条件交易行为。
20.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21.根据日本法律的有关规定,公正交易委员会是禁止垄断和确保公平交易的执法机构,隶属于内阁总理大臣管辖。
2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3.竞争主体具有平等的竞争地位是竞争能够公平、自由、有效进行的前提基础。
24.根据竞争行为的本身性质,竞争可以分为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
25.独家交易是指产品供应商与销售商之间达成的销售商只销售该供应商的产品而不得销售其他竞争者的产品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