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经济法概论》在线作业二-0030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
1.下列民事关系中,____不适用合同法。
A.赠与
B.收养
C.租赁
D.委托
2.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立法的主要精力集中于
A.垄断关系
B.竞争关系
C.规范经济主体及其活动方式
D.财产关系
3.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对内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正确
B.错误
C.不确定
4.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____。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
5.依据担保法的规定,股票出质后,____。
A.出质人可以转让该股票
B.质权人可以转让该股票
C.一律不得转让
D.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可以转让该股票
6.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公司”的字样。
A.正确
B.错误
C.不确定
7.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暂停上市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情形是____。
A.公司因经济纠纷被起诉
B.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C.公司有违法行为
D.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发生重大变化
8.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____承担。
A.债权人
B.债务人
C.债权人和债务人
D.提存机关
9.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表述正确的是
A.经济法调整所有经济关系
B.经济法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
C.经济法只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
D.经济法只调整横向经济关系
10.现代意义的经济法产生于
A.19世纪末
B.19世纪初
C.19世纪中期
D.20世纪初
二、多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
11.依照企业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厂长产生方式包括:一是政府主管部门____或____;二是职工代表大会____。
A.委任
B.推荐
C.招聘
D.选举
12.关于法律消亡,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法律是永恒存在的,不会消亡
B.法律不是永恒存在的
C.法律消亡是人们主观意志的结果
D.法律消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13.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的具体要求是
A.一切组织、所有个人都要遵守法
B.必须树立宪法意识
C.中国共产党应该模范地遵守法律
D.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14.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通过破产分配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予以清偿,破产企业未偿清余债的责任依法免除。但是,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____。
A.发现有依法应当追回的财产
B.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C.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无效
D.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1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内幕信息的有____。
A.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B.上市公司收购方案
C.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一次超过该资产的40%
D.公司经理发生变动
16.和解协议的效力____。
A.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B.和解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C.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17.法律的历史类型包括
A.原始社会的行为规则
B.奴隶社会的法
C.资本主义社会的法
D.共产主义的道德规范
18.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的是____。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19.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是
A.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司法机关依据独立行使职权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D.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20.破产程序终结的情形有____。
A.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C.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D.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三、判断题 (共 5 道试题,共 20 分)
21.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管理债务人财产时所负担或产生的债务,以及因债务人财产而产生的,以债务人财产优先支付的债务。
22.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时,其贷款额不得超过已缴付注册资本额的2倍。
23.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
24.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 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支取现金。
25.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