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19秋在线作业2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扩大我国()对教育的管理职能.
A.监察机关
B.检察机关
C.审计机关
D.司法机关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国家与教育的()。
A.非从属关系
B.纵向关系
C.横向关系
D.平等关系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童工是从事雇佣性劳动,但年龄()。
A.未满18周岁的人
B.未满16周岁的人
C.未满14周岁的人
D.未满12周岁的人
世界上最早的现代教育立法表现于()之中。
A.早期的法院
B.早期的教育法
C.早期的工厂法
D.早期的司法体系
学校设备、设施陈旧老化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属于的事故类型是()。
A.间接责任事故
B.直接责任事故
C.混合责任事故
D.无法律责任事故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由违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A.道德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D.刑事责任
标志中国现代学制及其立法基本定型为()。
A.《钦定学堂章程》
B.《治学章程》
C.《强迫教育章程》
D.《学制系统改革令》
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
A.教育行政法规
B.教育基本法
C.单行教育法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A.工作表现
B.工作时间
C.工作态度
D.学历水平
10.制定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
A.规范性原则
B.指导性原则
C.合理性原则
D.公平性原则
二、多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教师义务有()。
A.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B.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C.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D.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主要目的是()。
A.促进经济的发展
B.促进社会的发展
C.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D.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
我国教育法的渊源包括()。
A.行政法规
B.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C.宪法和法律
D.地方性法规及规章
14.教师申诉制度的特点有()。
A.是一项正式的法律救济制度
B.是一项专门性的申诉制度
C.是一种行政性的申诉制度
D.是一种民间仲裁制度
学校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
A.设备陈旧老化,未及时修复或拆除
B.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
C.制度不严,管理不善
D.体罚或变相体罚
16.常见的未成年学生受到侵害的权利含有()。
A.隐私权
B.名誉权
C.受教育权和财产权
D.人身权
17.常见的未成年学生受到侵害的权利包括()。
A.隐私权
B.名誉权
C.受教育权和财产权
D.人身权
18.教育法律规范主要包括()。
A.禁止性规范
B.授权性规范
C.公平性规范
D.义务性规范
()造成他人损害应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A.限制行为能力人
B.自由人
C.法人
D.无民事行为能力
教育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A.禁止性规范
B.授权性规范
C.公平性规范
D.义务性规范
三、判断题 (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教育法律现象由教育法规的产生、适用而引起。
教育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教育法规的活动。
教育法规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侵占学前教育机构的园舍、场地及其他财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5.教育权利是教育法规赋予人们的享有的有关教育的权益。
侵占学前教育机构的园舍、场地及其他财产情节和危害后果较重,司法机关分别依照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等罪名进行处理。
侵占学前教育机构的园舍及其他财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调查研究法是研究者通过亲自接触和广泛了解教育现状,对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以发现某些规律或倾向性问题的研究方法。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等合法权益,未成年学生无权提出申诉。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有制定教育法律的权限。
31.学校应该依法接受监督。
学校要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成绩及其他情况提供方便。
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未成年学生有获得教育物质保障的权利。
应聘职务须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学校有权聘任教师及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守法是只针对所有个人的义务。
38.1995年《教育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学研究进入新阶段。
侵占学前教育机构的园舍、场地及其他财产情节较重,影响恶劣,由当地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侵占学前教育机构的园舍、场地及其他财产危害后果和影响不大,由当地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