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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师21秋《证据法学》在线作业答卷3 【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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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证据法的现实基本

案例:2008年4月22日,海口某公司财务科保险柜内所藏的20万元国平易近币现金被盗。其中有100张钞票是连在一同的。被盗前,这100张钞票中另有43张是从差其余每扎100张的钞票扎中取出来的。侦查人员发明保险柜并不任何的伤害跟撬过的陈迹,仅仅在保险柜的正面发明白一个完全的指纹。经过判定机构的判定,该指纹与犯法怀疑人黄某某的左手中指指纹雷同。侦查人员在侦查中进一步发明:黄某某早年曾经因为偷盗而被判除3年有期徒刑,半年前刚好刑满开释;黄某某现为该公司常设工,案发前曾经到财务科付出过工资,并在保险柜前抽过烟;当天上午,黄某某曾经到商场购买物品多少,其顶用于付款的钞票中有3张百元的连号票,号码正幸亏掉窃的l00张钞票的号码范畴内;证人何某某、李某某证明在案发的当天黄某某曾经到过公司。根据上述现实,公安构造拘留收禁了黄某某,但黄某某拒绝否定犯法。  请你根据所学答复,能否根据上述证据认定黄某某偷盗20万元的犯法行动成破?

答案剖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定罪量刑的根据是现实明白、证据确切充分。总的来看,本案的证据尚未达到认定黄某某有罪的程度,使能认定黄某某是偷盗公司20元的犯法分子。具体而言:  起首,本案中侦查人员查明,黄某某曾经在三年前因偷盗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证据跟现实,与本案不关联性,只能阐明黄某某有前科,不克不及对黄某某能否偷盗公司的20万元产生证明感化。  其次,黄某某在购买物品时所利用的3张连号钞票,并不克不及阐明,这3张就是掉窃的钞票。并且,尽管有两个证人证明黄某某在案发当天到过公司,但并不克不及阐明黄某某就是到财务科停止偷盗。  最后,固然在保险柜的正面发明白黄某某的指纹,但这个指纹既可能是黄某某在作案时留下的,也可能是黄某某在多少天前付出工资时接触到保险柜时留下的。因此,总的来讲,本案的证据尚不克不及得出黄某某就是犯法人的独一的结论,即不克不及仅仅根据本案现有的证据认定黄某某履行了偷盗行动。

第三章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思考探究题:  1.山东烟台,一个车队的队长张三跟司机李四是一对好友人,白昼合伙开车,晚上共同开市廛。一日因借钱起胶葛,张三到法院告状李四,请求后者返还借钱国平易近币3000万元。张三举出的证据是李四所破的一张借据,“今借张三国平易近币3000万,借钱人李四, x年×月x日”。法庭上法官询问李四,”这个借据上的字是你写的吗?”李四答复”这个字是我写的,全部借据都是我写的。”法官又问”那你怎样借了他人3000万呀?”李四细心看了看说: “哎呀,我只借了3000元,我怎样把元写成万字了呢。法官,这可怎样办呢?”  请问:假如对本案的现实认定遵守严格的法定证明原则或许严格的自由证明原则,会呈现什么成果?

2.2007年7月27日,75岁黄老太在刷医保卡时不测发明,7月的社保费不到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退休白叟被停发社保费,独一的可能就是领款人曾经过世。但是黄老太明显活着,为什么社保费说停发就停发了呢?为此,黄老太向社保核心反应情况,原告诉要到街道开具“未逝世亡证明”。对此,她有些难以接收,“我明显好好地活着,为什么要去办什么‘未逝世亡证明’呢?”无法,黄老太只好到黄华路街道服务处开具了证明,此先手持此证,开端来回奔忙于多个当局部分之间。?  试分析本案中社保核心请求黄老太开具”未逝世亡证明”的做法,违背哪些证据法原则?

答案剖析

1.法定证明形式是指法律事先明白规定出法官采取跟检察每一种证据的具体标准;自由证明形式是指法律不办事先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跟团体的良知去自由地利用证据。极端的法定证明形式跟极端的自由证明形式都是不存在的。从本案的案情来看,假如遵守严格的法定证明原则李四就要承担3000万的欠款,假如遵守严格的自由证明原则法官就可能判决3000元。

2.违背了现实就是原则,保持现实就是原则请求司法任务人员等既不克不及凭想固然、客不雅臆断,也不克不及先入为主、偏听偏信。无论是单方面强考察明案件现实本相,还是单方面寻说情势实在,都是有悖于现实求是原则。

第四章 证据不雅点与证据资格

一、填空题?  1.诉讼证据的基本特点是:( );( );( )。?  2.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按照( )收集并审考核实,可能证明案件实在情况的根据。?  3.证据的意思是:( );( )。?

二、抉择题?  1.( )是指证据对案件现实的证明的价值跟功能。?  A.证据方法 B.证据力?  C.证明力 D.证据原因?三、问答题?  1. 正确认识证据的客不雅性,在现实中有哪些意思跟感化??

答案剖析

一、填空题?1.证据的客不雅性 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合法性?1. 法定的顺序?2. 诉讼的基本跟核心 对大众停止法制教导的东西?二、抉择题?1.C三、问答题?1.?(1) 办案人员不克不及把团体客不雅的断定,某人们的设想、假设、推理、臆断、虚拟等等作为定案的证据实用;?(2) 在查究经济犯法案件中,不克不及把算大帐,即某人或某单位收入多少、付出多少,加减得出的差数,就作为证据利用,应为算大帐还不真正具有客不雅性;?(3) 按照客不雅性的请求,证据必须要有正确的来源,对不正确来源的,因为无法停止查证,不具有客不雅实在性,固然不克不及作为证据利用。

第五章 证据的学理分类

案例分析题:  1.在陈甲诉李乙借钱胶葛一案中,有以下多少种证据:?  (1)陈甲出具的由李乙签名的借字一张。该借字内容为:今借陈甲国平易近币3000元整,一个月以内返还。1999年3月20日。?  (2)李乙的同事乔丙的证言。乔丙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乙说,李乙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筹备到当地游览时用。?  (3)李乙向受诉国平易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乙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事先我向他要借字,他说借字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4)李乙的友人张丁向受诉国平易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乙在1999年3月底与张丁到五台山游览时向张丁说,此次出来玩的钱是向他人借的。?  请问:在上述证据中,请指出哪些是原始证据?哪些是传来证据?哪些是言词证据?哪些是什人证据?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直接证据?对当事人陈甲的对于李乙向其借钱的主意来说,哪些是本证?哪些是反证??

2.甲、乙、丙三人于1997年1月5日独特偷盗塑料薄膜,价值5000元。案发后乙、丙二人逃跑,甲归案并照实陈述了三人独特偷盗的犯法现实。乙的老婆跟丙的姐姐分辨向公安构造陈述了甲、乙、丙三人于1月5日晚到乙、丙两家窝藏赃物的经过跟赃物的外部特点。根据乙妻、丙姐的陈述,公安构造查获了赃物,所获赃物同掉主的陈述跟原告甲的供述相互印证。?  请问:(1)指出本案证据分辨属于哪些法定证据品种?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属于直接证据??

3.3.案情:原告李德华与原告严庆菊结婚后于1981年1月30日生一女儿李萍,并独特抚养。1993年12月,两边因感情决裂由法院判决离异,李萍由原告严庆菊抚养,原告李德华每月付出抚养费130元并包袱李萍的膏火。1994年12月8日,李萍在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会友情馆不雅看上演时因火警罹难身亡,新疆石油管理局给李萍的亲属付出赔偿金70000元、丧葬费6000元、奔丧费4000元,合计80000元。在处理李萍丧事过程中,原告李德华现实付出丧葬费用2700?元,原告严庆菊给付原告现金1000元,并购买了部分丧葬用品。此后,原、原告因对石油管理局付出的赔偿金跟丧葬费的分割产生争议而诉讼到国平易近法院。?  另,原告严庆菊系1995年5月被招为新疆石油局测井公司工人,工资收入较低。此前其无牢固工资收入。?  上述现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证明人证明两边当事人独特抚养李萍的证言。?  (2)法院答应两边当事人离异并断定李萍随严庆菊生活、李德华承担部分抚养费的平易近事判决书。?  (3)石油管理局付出给李萍亲属80000元赔偿金的证词。?  (4)法院考察跟庭审笔录。?  请问:根据本案,请指出哪些是原始证据?哪些是传来证据?哪些是言词证据?哪些是什人证据?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直接证据?为什么??

4.张某由某地购进了属国度一级保护的珍稀植物的皮革250张,打算转卖给王某,两边用手机商定于10月10日在王某的家中交货。按事先商准时光跟地点,由张某乘坐马某的出租面包车将货物运到王某家中,但并未告诉马某所运何物。当张某叫马某从车上卸货时,马某才发明此货物属于国度一级保护植物的皮革,于是标明本人不参加此事的破场。在张某刚将货物搬下车时,公安人员忽然呈现在现场,并将张某、王某跟马某三个一同抓获,同时拘留收禁了面包车跟张某的手机。经询问,张某跟王某分辨供述了销售珍稀植物皮革的现实,马某也将本人输送货物的情况作了陈述。?  请问:(1)本案中,公安人员考察收集到了哪些品种的法定证据?来由何在??     (2)在上述证据中,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直接证据?来由何在?

答案剖析

1.(1)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现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本案的原始证占领:陈甲出具的借字,当事人李乙向国平易近法院的陈述。  ?  (2)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现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本案的传来证占领:乔丙的证言、张丁的证言。?  (3)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跟表示情势的证据,因此又被称为人证。本案的言词证占领:乔丙的证言、李乙的陈述、张丁的证言。?  (4)什人证据是指以什物状况为存在跟表示情势的证据,又称作广义上的人证。本案的什人证占领:陈甲出具的借字。?  (5)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重要现实的证据。本案的直接证占领:陈甲出具的借字、乔丙的证言、李乙的证言。?  (6)直接证据是指不克不及单独直接证明, 而须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干证明案件重要现实的证据。本案的直接证占领直接证占领:张丁的证言。?  (7)本证,是指可能证明当事人主意的现实存在的证据,等于能支撑诉讼中一方的现实主意成破,证明其主意的现实存在的证据。本案的本证有:陈甲出具的借字、乔丙的证言、李乙的陈述、张丁的证言。?  (8)反证,则是指可能证明对方当事人主意的现实不存在的证据。本案无反证。?剖析:?   本题考察对证据的分类的控制、懂得跟利用。?   陈甲出具的借字是原始的,而非复印件,李乙向国平易近法院的陈述是亲口陈述,而非转述,都是直接来源于原始出处,因此是原始证据。?   乔丙的证言、张丁的证言都是听张已所言,并非本人所见到的现实,因此是传来证据。?   证人证言是以言词方法表示的;人证包含各种存在什物状况的证据:人证、书证、音像证据、勘验笔录等,借字属于书证,存在什物状况的特点,因此分辨属于言词证据、什人证据。?   陈甲出具的借字、乔丙的证言、李乙的证言,都可能证明陈、李之间借钱条约的成破,因此属于直接证据;张丁的证言仅能阐明李乙向他人借钱的现实,不克不及直接证明李乙的钱是向陈甲借的,即不克不及直接证明陈、李之间存在借钱条约关联,但可能对陈、李之间存在借钱条约关联起到直接证明感化,所以是直接证据。?   陈甲出具的借字、乔丙的证言、李乙的陈述、张丁的证言都可能支撑陈的主意,是本证。李乙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甲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事先我向他要借字,他说借字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按照“谁主意、谁举证”的原则,李乙不对此主意提出证明加以证明,即不证据证明陈的主意不克不及成破,因此本案五反证。?

2.甲的陈述属于犯法怀疑人供述跟辩护;乙妻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丙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赃物是人证;掉主陈述为被害人陈述。直接证占领:甲的陈述、乙妻的证言、丙姐的证言。直接证占领:掉主的陈述、赃物。  ?剖析:请参照前题。奥鹏东师答案请进:opzy.net或请联系微信:1095258436

3. (1)本案的原始证占领: 石油管理局的证词跟证明人的证言均来源于有关证人的行动或亲眼所见,来源于案件现实,因此属于原始证据。?(2) 本案的传来证占领:离异与抚养费的判决书。它非直接来源于本案现实,而来源于对案件现实认定基本上对法律的实用。?(3) 本案的言辞证占领:石油管理局的证词跟证明人证言都属于证人证言。符合言辞证据的特点。?(4) 本案的什人证占领:国平易近法院平易近事判决书是以其内容来证明案件现实的,属于书证的范畴,它是以什物状况存在跟表示情势存在的证据,因此属于什人证据。?(5) 本案的直接证占领:石油管理局付出给李萍亲属80000元赔偿金的证词,可能证明原、原告两边掉掉落了赔偿金及其数额;证明人证明两边当事人独特抚养李萍的证言可能证明原、原告独特抚养李萍的现实,是直接证明案件现实的重要证据。?(6) 本案的直接证占领:法院答应两边当事人离异并断定李萍随严庆菊生活、李德华承担部分抚养费的平易近事判决书只能证明两边曾经离异的现实,但不克不及直接证明本案现实,还须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干证明本案现实,因此是直接证据。?法院考察根据获得的证据本身断定证据的分类,它跟庭审笔录都不是法定的证据情势。?  (注:在正式答题是应在每小点前加深上各种证据的不雅点或特点,因前面已有阐明,此处略。)

4.(1)(刑事诉讼法则定的证据品种,略)本案收集的法定证占领:国度一级保护珍稀植物的皮革、输送货物的面包车跟作为犯法东西的手机属人证,因为它们是以其外形、品质、数量等客不雅存在来证明待证现实的物品。?  张与王的供述属于犯法怀疑人、原告人的供述跟辩护,因为这是张跟王作为犯法怀疑人对案件的犯法现实的性质所作的供述。?  (2)本案中,张某与王某的陈述、马某的言语属直接证据,此证据可能单独证明重要案件的现实。植物的皮革、输送货物的面包车的作为犯法东西的手机属直接证据,因为此证据无法单独证明案件的重要现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互共同,方可证明案件的重要现实。?  剖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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