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法理学》在线作业一-0030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判断题 (共 25 道试题,共 100 分)
1.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责任,因而是所有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一种。
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3.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法律通常有溯及力。
4.普通法法系有有三大渊源或支柱:一是古罗马法。二是《法国民法典》。三是《德国民法典》。
5.大陆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至资本主义时期的法为传统而产生和发展的各国和地区的法的统称。
6.所谓立法体制,是指立法主体的构成及其权限划分的制度。
7.法律汇编不改变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并不是制定法律。
8.法学研究的根本方法是唯物辩证法。
9.字面解释是指根据法的条文字面意义作出的解释,既不允许扩大,也不允许缩小文字本身所表现的内容。
10.公权利与私权利划分的主要标准是法律的不同类型,即公法与私法
11.法的适用的要求是准确、合法、及时。
12.我国现行立法程序,一般说来,包括立法的准备阶段、法的形成或者法的确立阶段、法律案的表决以及法律的公布四个阶段。
13.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
14.两大法系在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总的指导思想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在形式上,即法律渊源、法典编纂、适用法律技术、法律解释、法律分类、法律术语、司法组织、程序以及私法实体法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别。
15.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依靠法律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如何行为; 是指人们根据法的规定,可以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进而根据这种预知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和计划。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
16.分配正义是指在社会成员之间重建原已建立但不时遭到侵害的均势和平衡。也就是侵害者给予被侵害者应有的补偿。
17.社会学法学派对法采取一种价值无涉的态度,关注法律实际是什么的问题,着重描述法律现象以及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运行,而不考虑法律自身的价值评判问题。
18.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划分是按照法作用于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区别所做的分类。
19.行为能力:权利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包括两个要素:一是行使权利或享受权利的能力;二是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的能力。
20.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救济责任。
21.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
22.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划分是以法的创制主体和法的适用主体为标准。
23.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划分是以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24.法律事实根据它是否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可以分为行为和事件。
25.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其他性质的权利意义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