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河北开放大学)24秋《国际法》形考作业1【标准答案】形考任务1(20分)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
1.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 )立场在19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
A.绝对主义
B.普遍主义
C.限制主义
D.连带主义
2.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 )。
A.与所涉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B.公平原则
C.随领土转移原则
D.协商原则
3.国家的核心构成要素是( )。
A.确定的领土
B.政府
C.固定的居民
D.主权
4.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 )。
A.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B.国际社会尤其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
C.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D.如改变该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
5.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这意味着( )。
A.一国不能创造国际法
B.一国可以创造国际法
C.第三世界国家可以创造国际法
D.大国可以创造国际法
6.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国际习惯是指( )。
A.国际实践
B.国际惯例
C.习惯国际法
D.一般法律原则
7.确定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条件之一是( )
A.具有固定的居民
B.有确定领土
C.有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D.有普遍管辖权
8.前苏联解体后,1992年1月3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发表建交联合公报,这是中国对一个( )的承认。
A.新国家
B.新政体
C.新政府
D.新国体
9.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仅指单独自卫
B.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
C.以受到外国干涉为前提
D.自卫不向安理会报告
10.国际法委员会于( )年经选举正式成立。
A.1948
B.1946
C.1947国开答案请进:opzy.net或请联系微信:1095258436
D.1949
11.既有国家对新国家给予不完全的、有限的、临时的承认,叫做( )。
A.法律上的承认
B.简单承认
C.事实上的承认
D.宣告承认
12.国际法的官方编纂始于( )
A.19世纪
B.18世纪
C.20世纪
D.17世纪
13.由若干地方行政区域组成的拥有统一主权的国家被称为( )。
A.复合国
B.单一国
C.中立国
D.附属国
1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 )的承认。
A.新政府
B.新政体
C.新国家
D.新国体
15.在国家继承中,部分领土割让或某附属领土并入某一既有国家时,适用( ),即被继承国参加的条约自国家继承日期停止对继承所涉领土失效,而继承国参加的条约则同时对该领土生效,除非该条约对该领土的适用不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或者根本改变实施条约的条件。
A.白版原则
B.移动条约界域原则
C.领土转移协定原则
D.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16.国家可以自由决定与其他国家缔约、建交、结盟或进行其他往来,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任何形式的干涉,这是国家( )的体现。
A.自卫权
B.管辖权
C.平等权
D.独立权
17.一国的部分领土脱离母国,建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的国家被称为( )。
A.独立
B.合并
C.解体
D.分离
18.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有( )
A.以山为界
B.几何划界
C.天文学划界
D.扇形划法
19.国际法基本原则有( )
A.任意法的性质
B.强行法性质
C.国内法性质
D.硬法的性质
20.在( )的情况下,一国违反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可以不被视为国际不当行为。
A.干涉他国内政
B.经济制裁他国
C.报复他国
D.武力封锁他国
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2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
A.各国必须遵守
B.各国不得以条约改变之
C.适用国际法的一切领域中
D.具有任意法的性质
22.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新自然法学派提出( )。
A.社会连带学说
B.政策定向说
C.规范法学说
D.权力政治说
23.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原则宣言中的七项原则 ( ) 。
A.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B.不使用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C.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D.各民族权利平等与自决
24.在近代国际法形成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事件包括( ).
A.威斯特伐里亚和会的召开
B.《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的签订
C.格老秀斯《海洋自由论》的发表
D.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
25.属于国际法的直接渊源的选项包括( )。
A.国际组织的决议
B.国际惯例
C.一般法律原则
D.国内判例
26.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包括( )。
A.国家领土割让
B.国家领土合并
C.由于先占
D.由于添附
27.关于国际法的 一般法律原则 ,下列那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B.它是国际法的渊源
C.它是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原则
D.它是国际法渊源的补充
28.现今世界上的永久中立国有( ) 。
A.瑞士
B.卢森堡
C.奥地利
D.摩纳哥
29.各国在使国际法在其国内适用的方式上一般采用的方法是( )。
A.采纳
B.变通
C.转化
D.保留
30.下列哪些选项中的领土变更方式是现代国际法所承认的?( )
A.美国从法国购买路易斯安娜州
B.中国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给日本
C.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D.德国萨尔区居民投票决定该地区主权归属
31.我国在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上的总的原则是( )。
A.严格履行国际义务
B.条约与我国法律抵触时条约优先
C.条约与宪法不一致时宪法优先
D.适用国际惯例不得违反我国公共利益
32.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家行为?( )
A.驻外记者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
B.外交代表在国外与其职务有关的行为
C.实际代表国家行事的人在执行公务时的行为
D.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国家支配的机关的行为
33.国际习惯形成的证据资料一般可以通过下列情况得到( )。
A.国家的内部行为
B.国家的外交实践
C.国际组织的实践
D.跨国公司的行为
34.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 )。
A.国家
B.争取独立的民族
C.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D.一定条件下的法人组织
35.以下哪几项关系属于国际法调整的对象?( )
A.中国与百事可乐公司的关系
B.中国与美国的关系
C.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关系
D.自然人与法人间的关系
36.可以被视为国际法的辅助渊源的选项包括( )。
A.国际条约
B.权威公法学家学说
C.国际组织的决议
D.国内法院的民事案件判决
37.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 )。
A.国家
B.联合国
C.公司
D.个人
38.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上有几种学说?( )
A.国际法和国内法平行说
B.国际法和国内法对立说
C.国际法优先说
D.国内法优先说
39.现代国际法承认的领土变更方式包括( ) 。
A.添附
B.全民投票
C.自愿割让
D.时效
40.承担国家责任的行为国负有 ( )的义务
A.停止不当行为
B.承诺并保证不重犯
C.补偿损害后果
D.接受经济制裁
三、案例讨论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41.3.湖广铁路债券案
案情
中国清末预备修建的湖广铁路是指“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的粤汉铁路”和“湖北省境内的川汉铁路” 。因这两线铁路都在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内,故称“湖广铁路”。
两线铁路的修建计划,前者是由武昌起经岳阳、长沙至宜昌,与广东商办的粤汉铁路衔接;后者以汉口为起点,经应城、钟祥、当阳至宜昌,由此抵达四川夔州(现称奉节)。清政府修建湖广铁路的目的在于便利用兵以镇压正在兴起的南方起义维护其统治。为加快铁路的修建,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受命督办后,便向国际上筹措借贷。1909年3月7日, 中德草签了借贷合同, 决定向德国的德华银行借款。英、法两国得知此事后也认为有利可图,故通过抗议、照会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强迫清政府接受它们的借款。这使清政府只好搁置中德的借贷合同,另于1909年6月6日与英、法、德三国草签了借款合同。之后,美国又以“机会均等”挤进了该借贷合同。所以湖广铁路的借贷合同最后是以清政府邮传大臣(盛宣怀)为一方,以德国的德华、英国的汇丰、法国的东方汇理等银行和“美国资本家”(以下称银行)为另一方在北京签订。合同签订后,德、英、法、美上述银行于1911年以清政府的名义发行“湖广铁路五厘利息递还金镑借款债券”(以下简称湖广铁路债券)600万金英镑。该债券利息从1938年起停付,本金1951年到期未付。美国公民杰克逊等9人持有湖广铁路的上述债券。1979年11月,他们的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要求偿还他们所持有的湖广铁路债券本利1亿美元外加利息和诉讼费。法庭受理了他们的诉讼。并于11月3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出传票,指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黄华收。要求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于收到传票后的20天内提出答辩,否则作缺席判决。中国外交部拒绝接受传票,将其退回。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关于湖广铁路债券案的审理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拒绝后, 法庭于1982年9月1日对本案作出了缺席裁判。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原告41313038美元, 另加利息和诉讼费。中国政府对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的判决拒绝接受,认为它是违反国际法的,是无效的。理由是依据国际法,国家享有主权豁免,一国法院不得强行将外国列为被告。所以美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管辖权。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调查了湖广铁路债券的渊源,认定它属恶债。
中国政府据此理由与美国国务院进行了多次交涉。经过两国政府官员的几次会谈,美国国务院决定干涉此案。美国国务院乔治?普?舒尔茨和国务院法律顾问戴维斯?鲁宾逊分别于1983年8月11日和12日发表了声明。
中国接受了美国的建议,聘请了美国律师出庭申辩。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绝对主权豁免;本案不属美国法典第28卷第1605条规定的“商业活动”;原告的传票送达不完备;原告未能依美国法典第28卷第1605条规定,证明被告具有责任而使其提出的求偿要求和权利得以成立等理由指出法庭判决无效,要求撤销缺席判决。
另外,美国司法部向阿拉巴玛州地方法院提出了“美国利益声明书”,要求法院考虑舒尔茨和鲁宾逊的声明,考虑美国利益支持中国的申辩。在美国政府的干预下,法庭重新审理了此案,作出新的决定,撤销了原来的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之后原告又向美国联邦第十一巡回法院提起上诉和要求美国最高法院重新审理,未获成功,致使此案于1987年3月9日告终。
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在美国享有豁免权?为什么?
(2)美国1976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是否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为什么?
(3)为什么说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否有义务继承?为什么?
42.4.光华寮案
案情
光华寮是座落在日本京都市的五层楼,该寮建于1931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京都大学受托于日本政府“大东亚省”将该寮租用作为当时中国留学生的宿舍。日本投降后,“大东亚省”被撤销,从此由中国留学组织自治委员会对该寮实行自主管理,并将该寮取名为“光华寮”。此后,旧中国政府驻日代表团用变卖侵华日军在大陆掠夺的财产所获得的公款将该寮买下,专用于中国留学生宿舍。1961年台湾当局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在日本登记为中国国家财产。1967年,台湾当局以“驻日本大使”陈之迈的名义就光华寮问题向京都地方法院起诉,要求中国留日学生王炳寰等8人搬出光华寮。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发表联合公告,实现邦交正常化。1977年9月16日,京都地方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该寮为中华人共和国的国家财产,台湾当局的起诉被驳回。1977年10月,原告不服上诉大阪高等法院。1982年4月14日,大阪高等法院撤销原判决,并将此案发回京都地方法院重审。1986年2月4日,京都地方法院推翻其于1977年9月16日所作出的判决,将光华寮判归台湾所有。中国留学生王炳寰等人不服此判决,遂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上诉,1987年2月26日,该法院维持京都地方法院的再审判决。同年5月30日,王炳寰等人委托其辩护律师团通过大阪高等法院向日本最高法院提交了上诉书,要求该法院将大阪高等法院作出的错误判决撤销,重新作出公正的判决。?
问题
(1)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后,日本的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台湾当局代表中国的诉讼?为什么?
(2)日本京都地方法院1977年的最初判决是否符合国际法?为什么?
(3)1982年及其后日本各级法院对光华寮案的的判决或裁定是符合国际法的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