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春学期《行政诉讼法》在线平时作业3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 (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 )。
A.规章
B.行政法规
C.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地方性法规
2.( )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证据。
A.进入行政诉讼阶段后,行政机关自行向证人补充取证所作的笔录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对行政案件证人所作的询问笔录
C.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对行政案件当事人所作的询问笔录
D.行政处罚听证记录
3.以下关于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审查对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二审法院审查对象是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以及一审裁判是否正确
B.二审法院审查对象是一审法院裁判是否正确
C.一审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D.一审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公正性
4.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可以判决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是以下哪一种情形?( )
A.行政处罚明显不当
B.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错误
C.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D.主要证据不足
5.行政诉讼中,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 )行政机关是被告。
A.行政级别高的
B.行政级别低的
C.可以任选一个
D.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6.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一般是( )。
A.原被告均是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
B.原告是国家行政机关,被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C.原告是国家机关,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D.原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行政行为
B.行政处分行为
C.民事侵权行为
D.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依据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
B.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办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主动申请回避
C.审判人员主动申请回避应当报告本院院长决定
D.二审法院撤销原审法院的行政案件判决,发回重审的,原来担任本案审理工作的审判人员也应回避
9.李某对某市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一审应属( )管辖。
A.该海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该市高级人民法院
C.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D.该市专门人民法院
10.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以( )为行政诉讼被告。
A.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
B.该行政机关
C.该派出机构和该行政机关
D.该派出机构
二、多选题 (共 5 道试题,共 20 分)
11.裁定不适用于下列范围( )
A.驳回起诉
B.财产保全
C.行政诉讼强制措施
D.回避;
1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下列哪项事项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A.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B.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
C.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封查、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D.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1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 )。
A.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B.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政府申请强制执行
C.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政府申请强制执行
D.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4.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
A.解决行政争议
B.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C.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D.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5.甲市马店县公民王某在乙市东城区务工期间,被乙市东城区公安分局采取强制戒毒措施(关在设在乙市西城区乙市戒毒所),王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乙市公安局(住所在乙市南城区)作出维持决定。王某仍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本案的管辖法院是哪些? ( )
A.甲市马店县人民法院
B.乙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C.乙市南城区人民法院
D.乙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三、判断题 (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
16.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刘某对市税务局对其作出的降级处分不满,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7.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发送判决书。( )
18.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19.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0.在不作为案件和行政赔偿、补偿诉讼中,被告承担其他的举证责任。( )
21.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2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24.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5.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三人作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