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随机)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 (共 15 道试题,共 45 分)
1.我国第一次对环境保护作出明确规定的宪法是( )。
A.1975年宪法
B.1945年宪法
C.1982年宪法
D.1978年宪法
2.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为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B.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
C.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当执行该地方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自然资源法律的是( )。
A.《矿产资源法》
B.《清洁生产促进法》
C.《自然资源保护法》
D.《水污染防治法》
4.下列关于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属于特殊诉讼时效
B.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
C.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3年的诉讼时效是从侵害行为发生时,即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D.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3年的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5.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是哪一级人民政府( )。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6.判断排污行为是否违法的客观标准和依据是( )。
A.环境质量标准
B.污染物排放标准
C.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D.环境基础标准
7.下列属于我国污染防治立法的是( )。
A.《环境保护法》
B.《水法》
C.《海洋环境保护法》
D.《森林法》
8.1972年6月,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斯德哥尔摩举行,这次会议通过的文件有( )。
A.《人类环境宣言》
B.《生物多样性公约》
C.《我们共同的未来》
D.《21世纪议程》
9.2014年《环境保护法》新增一章反映公从参与原则的内容,该章是( )。
A.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B.第二章“监督管理”
C.第四章“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D.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
10.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下列哪一项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A.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B.先请求环保部门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C.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先请求环保部门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1.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 )。
A.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B.人与自然的关系
C.环境改造关系
D.环境管理关系
12.地方环境标准的制定主体是( )。
A.省级环保机构
B.地方各级环保机构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D.省级人民政府
13.环境影响评价属于( )。
A.过程管制性评价
B.事后性评价
C.预测性评价
D.终局性评价
14.我国首次直接规定相关主体享有程序性环境权,即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环境公益诉权的立法是( )。
A.1989年《环境保护法》
B.2009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C.2014年《环境保护法》
D.2002年《环境影响评价法》
1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A.60日内
B.15日内
C.90日内
D.30日内
二、多选题 (共 5 道试题,共 25 分)
16.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主体包括( )。
A.法律规定的机关
B.公民个人
C.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D.有关组织
17.环境责任原则也被称为( )。
A.原因者负担原则
B.原因者责任原则
C.利用者补偿原则
D.污染者负担原则
18.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在里约热内卢举行,这次会议通过的文件不包括( )。
A.《我们共同的未来》
B.《人类环境宣言》
C.《生物多样性公约》
D.《21世纪议程》
19.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环境侵权免责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
A.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B.受害人过错
C.战争
D.第三人过错
20.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需要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
A.有明确的被告
B.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C.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D.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三、判断题 (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21.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和个人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22.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予以简化。
23.关于风险预防原则,我国立法尚未确立该原则,只在2009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有所体现。
24.关于环境权的司法实践,总体而言,很多国家尽管立法上承认环境权,但在司法实践中却相当谨慎。
25.被告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其他民事诉讼中均承担责任,其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义务的,应当先履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6.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奠定了我国环境基本法的框架体系。
27.环境犯罪是一个具体的罪名。
28.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罪、盗伐林木罪以及滥伐林木罪等属于破坏自然资源类犯罪。
29.主观过错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30.环境损害带有跨国性,保护环境必须实行国际合作,不存在国家主权问题。